籍年 基本解释
1.东晋和南朝凡在官役者﹐户口均列入黄籍。黄籍中登记的服官役的年限称为籍年。
籍年 详细解释
籍年 jí nián
词语解释:
东晋和南朝凡在官役者﹐户口均列入黄籍。黄籍中登记的服官役的年限称为籍年。
分词解释:登记:
把有关事项或东西登录记载在册籍上。
东晋:
朝代,公元317-420,自元帝(司马睿)建武元年起到恭帝(司马德文)元熙二年止。建都建康(今南京)。
年限:
规定的或作为一般标准的年数。
南朝:
1.我国南北朝时期,据有江南地区的宋﹑齐﹑梁﹑陈四朝的总称。因四朝都建都于建康,即今南京市,故后人或借指南京。
2.泛称位于南方的南宋﹑南明。
官役:
1.犹职衔。
2.指小官吏和差役。
网络解释
籍年
籍年,东晋和南朝凡在官役者﹐户口均列入黄籍。黄籍中登记的服官役的年限称为籍年。
《宋书·孝义传·何子平》:“ 子平 曰:‘公家正取信黄籍,籍年既至,便应扶侍私庭,何容以实年未满,苟冒荣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