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税 基本解释
1.抵充税额。
2.亦称"当捐"。旧时官府向典当行业征收的捐税。清康熙三年(1664年)实行。
网络解释
当税
拼音:dāng shuì
注音:ㄉㄤ ㄕㄨㄟˋ
当税(当税)
1. 抵充税额。《资治通鉴·后梁均王贞明四年》:“自馀税悉输谷帛、紬绢匹直千钱者当税三千。” 胡三省 注:“以直千钱之物,当税额之三千。”
2. 旧时官府向典当行业征收的捐税。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杂课·当税》:“当税,每铺原例五两。甲寅,军兴倍增,每铺十两。”
1.抵充税额。
2.亦称"当捐"。旧时官府向典当行业征收的捐税。清康熙三年(1664年)实行。
当税
拼音:dāng shuì
注音:ㄉㄤ ㄕㄨㄟˋ
当税(当税)
1. 抵充税额。《资治通鉴·后梁均王贞明四年》:“自馀税悉输谷帛、紬绢匹直千钱者当税三千。” 胡三省 注:“以直千钱之物,当税额之三千。”
2. 旧时官府向典当行业征收的捐税。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杂课·当税》:“当税,每铺原例五两。甲寅,军兴倍增,每铺十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