谳是什么意思 谳的解释 谳怎么读
【谳】的基本字义(怎么读,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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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谳」拼音:[yàn]谳yàn
- 审判定罪:~问(审问)。定~(定案,定罪)。
「谳」字是什么意思(详细解释):
- 谳
- (形声。从言,献声。本义:审判定罪)
- 同本义 [verdict]
- 主谳者。——清· 方苞《狱中杂记》
- 主谳者亦各罢去
- 又如:谳词(结案定罪的文书);谳治(审理案件);谳平(审议,平议刑狱);谳事(审理案件);谳囚(审讯犯人);谳案(审理定案)
- 将案情上报;请示 [report a case to the higher authorities;ask for instructions]
- 若州郡县所不能决者,谳之廷尉。——《晋书·姚兴载记》
- 又如:谳奏(将案情向朝廷上报或请示);谳文(向上司申报的议刑公文)
- 判明 [distinguish]
-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驳复仇议》
「谳」字方言集汇:
- 粤语:jin6
【谳】字的词性变化
- 谳
- 案件 [case]
- [定国] 冬月请治谳,饮酒益精明。——《汉书》
- 又如:谳牍(判案的案卷)
- 犯人的供词 [confession]
- 拷治榜掠,无所得谳。——清· 严有禧《漱华随笔·姜熊狱》
【谳】在康熙字典里的意思
- 《酉集上》《言字部》 ·讞
-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魚列切,音孼。議罪也。評獄也。
《禮·文王世子》獄成,有司讞于公。
《疏》言白也。
《註》議也。
《前漢·景帝紀》諸獄疑若,雖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厭者,輒讞之。
《師古註》讞,平議也。
《後漢·斐楷傳》州郡翫習,欲避請讞之煩。
《註》廣雅曰:讞,疑也。謂罪有疑者,讞於廷尉也。
《宋史·選舉志》司馬光奏設十科舉士,十曰練習法令能斷請讞科。 又《廣韻》魚蹇切《集韻》《韻會》語蹇切。孼上聲。又《集韻》魚戰切《韻會》疑戰切《正韻》倪甸切,音彥。義同。 《正韻》俗作谳。
【谳】字的英语单词
to decide, judge; a verdict,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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