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鼓而攻之 基本解释
比喻宣布罪状,遣责或声讨。
鸣鼓而攻之 详细解释
鸣鼓而攻之 míng gǔ ér gōng zhī
词语解释:
比喻宣布罪状,遣责或声讨。
[convict and denounce in public] 指宣布罪状,加以声讨
分词解释:罪状:
罪名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如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诬陷罪的罪状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在日常语言中,用以指犯罪行为的具体状况,如说:“该犯的罪状令人发指”。
宣布:
1.谓公之于众。
2.宣扬,广为宣传。
3.流布;泄漏。
声讨:
公开斥责:声讨侵略者的罪行。
网络解释
鸣鼓而攻之
鸣鼓而攻之出自《论语》,鸣鼓:击鼓。攻:声讨。大张旗鼓的加以声讨。比喻宣布罪状,遣责或声讨。
相关词语
攻组词 攻拔 攻必克,守必固 攻砭 攻病 攻剥 攻驳 攻抄 攻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