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试 基本解释
1.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曾经府试录取的士子可参加院试。因学政称提督学院﹐故由学政主持的考试﹐亦名院试﹐又以旧制称提学道﹐故亦沿称道考。录取者即为生员﹐送入府﹑县学宫﹐曰入学﹐受教官的月课与考校。
院试 详细解释
科举考试之一。即童生于贡院内考试。
网络解释
院试
院试是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因学政又称提督学院,故名。清初沿明制,各省提学官称提学道,亦沿称“道试”。凡经府试录取的童生均可参加, 其报名、填写履历、廪生作保等手续与府试、县试略同。学政于驻在地考试就近各府应试童生,其余各府则依次分期亲临考场主持。考试分正试、复试二场。试八股文与试帖诗,并默写《圣谕广训》百数十字。揭晓名为出案, 录取者为生员(俗称“秀才”),札发入府、县学学习称“入学”,也叫“入泮”,受教官的月课与考校。此为童生试的最高阶段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