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院 基本解释
1.辽时冤者击钟上诉的地方。辽太祖神册六年设置﹐穆宗时废﹐景宗保宁三年重置。
钟院 详细解释
钟院 zhōng yuàn
词语解释:
辽时冤者击钟上诉的地方。辽太祖神册六年设置﹐穆宗时废﹐景宗保宁三年重置。
分词解释:击钟:
亦作“击锺”。
1.打钟。
2.打钟奏乐。形容生活奢华。
保宁:
1.保有并使之安定。
2.谓辅佐护卫使安宁巩固。
上诉:
当事人等对下级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依法向上级法院请求重新审判的诉讼。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个案件只能上诉一次。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辽太祖:
辽太祖(872-926)即“耶律阿保机”。辽王朝的建立者。契丹族。公元10世纪初统一契丹八部,控制邻近女真、室韦等族,任部落联盟首领,任用汉人,改革习俗,建筑城郭,制作文字,发展农商。916年称帝,建立契丹国。
地方:
①中央以下各级行政区域的统称:地方政府。
②处所;部位;领域:学校在什么地方|什么地方疼|桀、纣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地方甚大,战卒甚众,而身死国亡。
③部分;方面:这话有对的地方|有些地方你欠考虑。
④地保:令他们报个“暴病身亡”,合族中及地方共递一张保呈。
⑤本地;当地:地方上的老百姓个个拥护李书记。
网络解释
钟院
辽官署名。辽太祖神册六年(921)始置,凡民有冤屈者许击钟鸣冤,穆宗时废。景宗耶律贤保宁三年(971)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