録书 基本解释
1.清代都察院公文存档的副本。
録书 详细解释
録书 lù shū
词语意思:
清代都察院公文存档的副本。
分词解释:存档:
把已经处理完毕的公文或稿件资料等存入档案,以备查考。都察院:
官署名。明清时的监察机构。1382年明太祖废汉以来的御史台,设都察院。专司巡按州县,考察官吏,整饬风纪。1723年以六科给事中并入,合称科道。
副本:
①著作原稿以外的誊录本:《永乐大典》副本。
②文件正本以外的其他本:照会的副本。
公文:
相关相互往来联系事务的文件:公文袋ㄧ公文要求简明扼要。
● 书(書) shū ㄕㄨˉ
◎ 成本的著作:书籍。书刊。书稿。书香。书卷气(指在说话、作文、写字、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书生气(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
◎ 信:书信。书札。书简。书函。
◎ 文件:证书。说明书。
◎ 写字或写的字:书法。书写。书桌。书案。书画。
◎ 写文章:大书特书。罄竹难书。
◎ 字体:草书。隶书。楷书。
◎ 古书名,《尚书》的简称(亦称“书经”)。
◎ 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说书。听书。
网络解释
録书
録书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lù shū,是指清 代都察院公文存档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