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録 基本解释
1.犹录事。
都録 详细解释
都録 dū lù
词语解释:
犹录事。
分词解释:
录事:
旧时政府机关中管记录、缮写的小吏。如:郡录事骇之。——明.高启《书博鸡者事》。
● 都 dū ㄉㄨˉ
◎ 大都市:都市。都会。通都大邑。
◎ 一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所在的地方,京城:首都。国都。京都。建都。
◎ 美好:“雍容闲雅,甚都”。都丽。都雅。
◎ 总:都为一集。
◎ 居:“都卿相之位”。
◎ 古代称头目、首领。
◎ 姓。
● 都 dōu ㄉㄡˉ
◎ 全,完全:都要。功课学得都不错。
◎ 表示语气的加重:一动都不动。
网络解释
都録
出处
《南史·刘季连传》:“ 元起 典签 朱道琛 者,尝为 季连 府都録,无赖, 季连 欲杀之,逃免。” 宋 叶适 《法度总论三·吏胥》:“汉之公府掾、诸卿主事,辟召皆天下名士,其权柄足以动摇守、相者,今之所谓都録、行首、主事之类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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