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堂 基本解释
1.唐尚书省署居中,东有吏﹑户﹑礼三部,西有兵﹑刑﹑工三部,尚书省的左右仆射总辖各部,称为都省,其总办公处称为都堂。宋金沿之。
2.明代称都察院长官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又派遣到外省的总督﹑巡抚都带有都察院御史衔,亦称都堂。
都堂 详细解释
都堂 dū táng
词语解释:
1.唐尚书省署居中,东有吏﹑户﹑礼三部,西有兵﹑刑﹑工三部,尚书省的左右仆射总辖各部,称为都省,其总办公处称为都堂。宋金沿之。
2.明代称都察院长官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又派遣到外省的总督﹑巡抚都带有都察院御史衔,亦称都堂。
分词解释:
巡抚:
①巡察安抚:巡抚疆域。
②官名。从明代宣德时起,各省专设。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政府长官,总揽一省军事、刑狱、吏治等。
官都:
国家众官的首长或某地方某单位的行政长官。
居中:
①在中间;居间:居中调停 ㄧ居中斡旋。
②当中:两旁是对联,居中是一幅山水画。
总辖:
宋代军职。总提辖的省称。
网络解释
都堂
尚书省总办公处的称呼,“都”是总揽的意思。唐、宋、金称尚书省长官处理全省政务厅堂为都堂。明称各官署长官为堂上官,简称堂官,都察院长官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以及差遣在外总督、巡抚之带有上述官衔者,皆通称都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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