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权 基本解释
被告人对被控告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的权利。
辩护权 详细解释
辩护权 biàn hù quán
词语意思:
被告人对被控告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的权利。
分词解释:进行:
①从事(某种活动):进行讨论ㄧ进行工作ㄧ进行教育和批评 ㄧ会议正在进行。‘进行’总是用在持续性的和正式、严肃的行为,短暂性的和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不用‘进行’,例如不说 ‘进行午睡 ’,‘进行叫喊 ’。
②前进:进行曲。被告人:
被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享有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被指控有罪,但他是否确实有罪,尚待司法机关审理后作出结论,因此不能把被告人和罪犯等同起来。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称为被告,他和原告谁是谁非,也要待司法机关审理后才能确定。
控告:
向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告发(违法失职或犯罪的个人或集体)。
辩解:
对受人指责的某种见解或行为加以解释:事实俱在,无论怎么辩解也是没有用的。
申述:
详细说明;诉说。
网络解释
辩护权
所谓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指控、起诉进行申述、辩解和反驳,提出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
相关词语
辩组词 辩白 辩辩 辩别 辩驳 辩博 辩才 辩才无碍 辩才无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