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限 基本解释
1.古刑律规定﹐凡殴人致伤﹐官府立限﹐责令被告为伤者治疗﹐其限期称"辜限"。
辜限 详细解释
辜限 gū xiàn
词语意思:
古刑律规定﹐凡殴人致伤﹐官府立限﹐责令被告为伤者治疗﹐其限期称“辜限”。
分词解释:官府:
①旧时称行政机关,特指地方上的。
②称封建官吏。
治疗:
用药物﹑手术等消除疾病。
责令:
责成;命令:责令退赔|责令五日内修复堤岸。
被告:
在民事和刑事案件中被控告的人。也叫被告人。
致伤:
伤害。如:只想致伤,不想打死。
网络解释
辜限
辜限,亦称保辜。中国古代法律中规定的确定殴伤他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危害后果的期限。期满后,据情定罪判刑。始见于汉。《唐律疏议·斗讼》曰:“凡是殴人,皆立辜限。手足殴人,伤与不伤,限十日;着以他物殴伤者,限二十日;‘以刃,刃谓盒铁,无大小之限,‘及汤火伤人’,谓灼烂皮肤,限三十日;若折骨跌体及破骨,无问手足、他物,皆限五十日。“限内死者,各依杀人论;其在限外及虽在限内,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殴伤法。”明清律中亦有此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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