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 基本解释
1.抵押。
质押 详细解释
债务人以动产财产作为担保,向债权人贷款,称为「质押」。
网络解释
质押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当这种责任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债务人不履行责任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并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最常见的质押是当事人与当铺所进行的交易。中国担保法规定,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可作为质押的权利有: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质押造句
- 1、票据质押作为一种权利质押形式,由于其强流通性、高安全性而在实务中倍受青睐。
- 2、存款证明书不具有银行经济担保作用,不得质押。
- 3、银行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不拿到客户的抵质押物,是不会贷款给你的。
- 4、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 5、如果想要设立质权,那么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 6、在公司业务方面,推出了仓单质押、工商银业务、出口保理业务、投资理财等业务。
- 7、当铺老板经营这样一种行业:接受有体动产作为质押来给予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