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缿 基本解释
1.受纳诉状之器。语本《汉书.赵广汉传》﹕"﹝广汉﹞又教吏为缿筒﹐及得投书﹐削其主名﹐而托以为豪桀大姓子弟所言。"颜师古注﹕"缿﹐若今盛钱臧瓶﹐为小孔﹐可入而不可出。或缿或(筒)﹝筒﹞﹐皆为此制﹐而用受书﹐令投于其中也。"
讼缿 详细解释
讼缿 sòng xiàng
词语解释:
受纳诉状之器。语本《汉书.赵广汉传》﹕“﹝广汉﹞又教吏为缿筒﹐及得投书﹐削其主名﹐而托以为豪桀大姓子弟所言。”颜师古注﹕“缿﹐若今盛钱臧瓶﹐为小孔﹐可入而不可出。或缿或(筒)﹝筒﹞﹐皆为此制﹐而用受书﹐令投于其中也。”
分词解释:投书:
1.投交书信。亦指所投交的书信。
2.谓将文书或信件投入水中。
3.扔下书籍。
以为:
1.认为。
2.作为,用作。
3.“以之为”的省略形式。犹言让他(她)做,把它作为。
4.犹而为,而成。以,而,连词。
5.犹已为,已是。以,通“已”。
诉状:
诉讼事件的书状。即状子。
主名:
1.确定名称﹑名分。
2.当事者或为首者的姓名。
3.适当的名称﹑名义。
网络解释
讼缿
讼缿是汉语词汇,拼音是sòng xiàng ,解释为受纳诉状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