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部 基本解释
1.刑部。
2.明清以称户部。
3.旧指财政部。
计部 详细解释
计部 jì bù
词语解释:
1.刑部。
2.明清以称户部。
3.旧指财政部。
分词解释:户部:
古代官署名。秦为治粟内史,汉为大司农。三国以后,常置度支尚书及左民尚书,掌财用及户籍。隋设民部尚书,唐因之,高宗即位,为避太宗李世民讳,改称户部,为六部之一,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长官为户部尚书。五代至清相沿不改。清光绪三十二年,设民政部﹑度支部,户部遂废。参阅《宋书.百官志上》﹑《通典.职官五》。
刑部:
我国封建社会掌管刑法﹑狱讼事务的官署,属六部之一。
明清:
犹明察。
● 计(計) jì ㄐㄧˋ
◎ 核算:计时。计量(liàog )。计日程功。
◎ 测量或核算度数、时间、温度等的仪器:晴雨计。湿度计。
◎ 主意,策略:计策。计谋。
◎ 谋划,打算:计划。计议。
◎ 姓。
● 部 bù ㄅㄨˋ
◎ 全体中的一份:部分(“分”读轻声)。外部。腹部。局部。全部。部件。部位(位置)。
◎ 机关企业按业务范围分设的单位:外交部。编辑部。部队(军队)。
◎ 具有统属关系:所部五十人。部下。部将。部属。部首。部落(luò)。
◎ 安置安排:部署。
◎ 量词:一部小说。三部汽车。
网络解释
计部
《通典·职官五》:“比部郎中一人。
相关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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