虏廷 基本解释
1.亦作"虏庭"。
2.古时对少数民族所建政权的贬称。
虏廷 详细解释
虏廷 lǔ tíng
词语解释:
1.亦作“虏庭”。
2.古时对少数民族所建政权的贬称。
分词解释:虏庭:
见“虏廷”。少数民族:
指多民族国家内人口居于少数的民族,也有指外来移民的。在中国,有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瑶、白、土家、哈尼、哈萨克、傣、黎、傈僳、佤、畲、高山、拉祜、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达斡尔、仫佬、羌、布朗、撒拉、毛南、仡佬、锡伯、阿昌、普米、塔吉克、怒、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塔塔尔、独龙、鄂伦春、赫哲、门巴、珞巴、基诺等55个少数民族,人口约9132万(1990年),占全国总人口8%。分布呈大杂居、小聚居格局。多有本民族语言文字,部分通用汉语文。宗教和自然崇拜有广泛深刻的影响。社会发展较汉族缓慢,经济比较落后,且发展不平衡。多从事农牧、渔猎生产。解放后,通过民主改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实现了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平等。各少数民族与汉族一起走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
政权:
①指国家权力,即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政治统治的权力。具有强制性,由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保证其实现。
②体现国家权力、行使国家职能的机关的总称。
贬称:
1.降格称呼。
2.含有贬义的称谓。
网络解释
虏廷
虏廷,是汉语词汇,拼音是lǔ tíng,亦作“ 虏庭 ”。是古时对少数民族所建政权的贬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