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户 基本解释
1.十六国﹑东晋﹑南北朝时,各族统治者将所虏之民户配置各地,归军队管辖,称营户。
营户 详细解释
营户 yíng hù
词语解释:
十六国﹑东晋﹑南北朝时,各族统治者将所虏之民户配置各地,归军队管辖,称营户。
分词解释:
管辖:
管理;统辖(人员、事务、区域、案件等):管辖范围丨直辖市由国务院直接管辖。
东晋:
朝代,公元317-420,自元帝(司马睿)建武元年起到恭帝(司马德文)元熙二年止。建都建康(今南京)。
军队:
为政治目的服务的武装组织。
统治者:
行使权力、指挥或统治权势者;特指统治一个国家或民族的人。
网络解释
营户
十六国、东晋、南北朝时期,各族统治阶级将所俘虏的民户配置各地,归军队管辖,称为营户。他们从事耕田、畜牧、匠作等生产劳动,生产物大都充作军队将士给养;有时亦被迫当兵。其身分低于平民。 《魏书·高祖纪》:“[延兴元年]沃野、统万二镇敕勒叛,诏太尉陇西王源贺追击至枹罕,灭之,斩首三万余级,徙其遗迸于冀、定、相三州为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