臬司 基本解释
1.元代肃政廉访使司﹑明清提刑按察使司的别称。主管一省司法。也借称廉访使或按察使。
臬司 详细解释
臬司 niè sī
词语解释:
元代肃政廉访使司﹑明清提刑按察使司的别称。主管一省司法。也借称廉访使或按察使。
分词解释:别称:
正式名称以外的别名。
主管:
1.主持管理。
2.掌管某种专门事务的职官。
3.管家。
4.指店铺掌事人。
司法:
1.官名。两汉有决曹﹑贼曹掾,主刑法。历代皆有。唐制在府曰法曹参军,在州曰司法参军。宋沿唐制,诸州置司法参军。元废。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七》。
2.星官名。
3.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察﹑审判。
明清:
犹明察。廉访使:
宋﹑元时代的职官名。宋代全称廉访使者,元代全称肃政廉访使。主管监察事务。廉,通“覝”。
网络解释
臬司
臬司是对宋各路提点刑狱司、元代肃政廉访使司与明、清各省提刑按察使司的简称。 臬司主管一省司法,也借称廉访使或按察使。 臬司即提刑按察使司,设按察使,正三品,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主要负责一省的刑狱诉讼事务,同时对地方官有监察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