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役 基本解释
1.犹职事。多指较为低贱的职务。
2.古代官府分派民户充当官差并供应财物的徭役。唐大中九年(公元855年)令州县作差科簿﹐按户等轮差。宋职役分四类:(1)供应官物的﹐如衙前;(2)督课赋税的﹐如里正﹑户长﹑乡书手等;(3)逐捕盗贼的﹐如耆长﹑弓手﹑壮丁等;(4)供官府使唤的﹐如承符﹑人力﹑手力﹑散从等。熙时职役改为雇役﹐到南宋恢复差役。明时亦有职役。
职役 详细解释
职役 zhí yì
词语解释:
1.犹职事。多指较为低贱的职务。
2.古代官府分派民户充当官差并供应财物的徭役。唐大中九年(公元855年)令州县作差科簿﹐按户等轮差。宋职役分四类:(1)供应官物的﹐如衙前;(2)督课赋税的﹐如里正﹑户长﹑乡书手等;(3)逐捕盗贼的﹐如耆长﹑弓手﹑壮丁等;(4)供官府使唤的﹐如承符﹑人力﹑手力﹑散从等。熙时职役改为雇役﹐到南宋恢复差役。明时亦有职役。
分词解释:官差:
①官府的公务:出官差。
②官府的差役。
手力:
1.亲手劳作。
2.人手,劳力。
3.古代官府中担任杂役的差役小吏。
4.指手力资。
耆长:
1.亦称“耆户长”。
2.古代差役名﹐职司逐捕盗贼。
差役:
①封建朝廷强迫百姓承担的无偿劳役。
②旧时官府中供使唤的人:在衙门当差役。
里正:
古代乡里小吏。一般由乡里富户担任,其职事是代官府征税,派役,并负驿递、供应等责。
网络解释
职役
职役是对唐及以后官府无偿差派民夫充任衙门胥吏和基层行政人员的统称。唐大中九年 (855年)诏令州县作差科簿,凡州县衙门胥吏及供使唤的仆佣,悉按民户等级轮流差充,上户充重役,下户充轻役。官府不付给应役者薪酬,实属一种徭役。这种徭役既非力役又非兵役,且各有分工,负一定职责,故名职役。宋代职役亦称“差役”,大致分四类:保管且负责运解官物者,如衙前;主持基层行政且督课赋役者,如里正、户长、乡书手;逐捕贼盗、维护治安者,如耆长、弓手、壮丁等;供官府使唤的胥吏,如承符、人力、手力、散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