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余 基本解释
1.盈馀;剩馀。
2.唐以后地方官员以赋税盈馀的名义向朝廷进贡的财物。
3.清代州县在正赋外还增征附加额,这部分收入除去实际耗费和归州县官吏支配的以外,其馀的解送上司,名为羡馀。
羡余 详细解释
盈余的赋税。
《新唐书.卷一六六.令狐楚传》:「方营景陵,诏楚为使,而亲吏韦正牧、奉天令于翚等不偿佣钱十五万缗,楚献以为羡余,怨诉系路。」唐.白居易〈秦中吟.重赋〉:「缯帛如山积,丝絮如云屯;号为羡余物,随月献至尊。」
网络解释
羡余
羡余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xiàn yú,英文翻译是present additional taxes to the emperor regularly;redundancy;Admired。古代意思是封建时代地方官吏向人民勒索来定期送给皇帝的各种附加税。现代汉语意思是,某一个语言组合中有多余的成分而不视为“赘疣”,称为语言的“羡余”现象(“羡余”即“余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