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教廷 基本解释
简称“教廷”。天主教会的中央管理机构。设于梵蒂冈。以教皇为首脑,下设国务院、文书局、财政局、三个法庭和十一个圣部,后又增设基督教合一秘书处等。除宗教活动外,还从事广泛的国际政治活动。
罗马教廷 详细解释
罗马教廷 luó mǎ jiào tíng
词语解释:
简称“教廷”。天主教会的中央管理机构。设于梵蒂冈。以教皇为首脑,下设国务院、文书局、财政局、三个法庭和十一个圣部,后又增设基督教合一秘书处等。除宗教活动外,还从事广泛的国际政治活动。
[Holy See] 以罗马教皇为首的国际天主教领导中心,设在罗马城西北梵蒂冈。教皇拥有最高权力,下设有教廷国务卿等,力图控制世界各地天主教会,中世纪时是西欧封建社会的主要支柱
分词解释:从事:
①做某事;参与某种事业:告养回籍,从事农耕|从事教育工作。
②处置;处理:依法从事。梵蒂冈:
欧洲城市国家。在意大利首都罗马城西北。面积0.44平方千米。人口1380人(1988年)。是世界面积最小、人口最少的国家。世界天主教的中心。
广泛:
(涉及的)方面广,范围大;普遍:内容广泛丨题材广泛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中央:
1.四方之中。
2.中间。
3.古指国君。
4.今指国家政权或政治团体的最高领导机构。
5.古代以五方配五行,中央表土,土色黄,故又以中央代表黄色。
网络解释
罗马教廷
罗马教廷从古代罗马主教府发展而来,最初无固定机构。它是天主教会的中央行政机构,协助教皇处理整个教会的事务。教廷官方语言是拉丁语,但也采纳国际通用语言。教廷协助教皇处理政教事务、管理普世天主教会的机构,梵蒂冈城国的政府。简称教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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