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坐 基本解释
1.犹连坐。因牵连而获罪。
缘坐 详细解释
因人而牵连治罪。
《北史.卷八.齐后主本纪》:「诸家缘坐配流者,所在令还。」《隋书.卷二五.刑法志》:「其缘坐则老幼不免,一人亡逃,则举家质作。」
网络解释
缘坐
缘坐,也称“从坐”、“随坐”。中国古代因一人犯罪而株连其亲属家属的制度。源于族诛。秦时夷三族,不问男女少长皆弃市。魏时仅免出嫁之女^晋怀帝除夷三族刑,明帝时又恢复,但不及妇人。此后凡从坐的母妻姊妹等皆没入为官奴婢。梁律对于谋反降叛大逆等重罪,皆斩父子,同产男无少长皆弃市,母妻姊妹及应从坐弃市者之妻妾子女没为奴婢。后又下令,犯罪非大逆,父母祖父母勿坐。陈时又恢复父母缘坐。北齐律规定盗及杀人而逃亡者,悬名注籍,甄其一房配驿户。北周大律,盗贼及谋反大逆降叛恶逆罪当流者,皆甄二户配为杂户。隋开皇六年,除孥戮相坐法。唐以后缘坐范围较宽。《唐律疏议·贼盗》:“诸谋反及大逆者皆斩,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子妻妾亦同)祖孙兄弟姊妹,若部曲资财田宅,并没官,男夫年八十及笃疾,妇人年六十及废疾者,并免。伯叔父兄弟之子皆流三千里。”又:“若女已许嫁已定,归其夫,出养入道,及聘妻未成者不追坐。”明清律较唐律严酷。《明律·刑律·贼盗》:“凡谋反及大逆……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其十五以上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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