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修 基本解释
1.官名。宋代有史馆编修。明清属翰林院,位次修撰,与修撰﹑检讨同为史官。见《历代职官表》卷二三。
编修 详细解释
职官名。掌修国史、会要、实录的官吏。宋代设有史馆编修,明、清则隶属翰林院,与修撰、检讨同称史官。
网络解释
编修
编修,官名,始置于宋,主要负责文献修撰工作。宋代凡修前朝国史、实录、会要(用于记录一个朝代中各种规程制度及其变化的书)等,均随时置编修官,枢密院也设有编修官,负责编纂记述。明、清属翰林院,编修正七品职位次于修撰,与修撰、检讨同称为史官。明、清翰林院编修以一甲二三名进士及庶吉士留馆者担任,无实职。参阅《历代职官表·翰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