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远 基本解释
1.安定远方。
绥远 详细解释
省名。参见「绥远省」条。城市名。在绥远省归化城东北五公里,今合为归绥市。
网络解释
绥远
绥远省为中华民国时的塞北四省(热河省、察哈尔省、绥远省、宁夏省)之一,简称绥,省会归绥(今呼和浩特市),在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中部。绥远在清朝为归绥道,属山西省管辖,1914年中华民国袁世凯北洋政府将之分出山西,与兴和道建立绥远特别区,1928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改称绥远省,省会为归绥(今呼和浩特),抗日战争时期省会为陕坝(今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1954年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
绥远造句
- 1、绥远地区汉族妇女的放足滥觞于清末,经过官府和一些官绅多年的大力提倡与劝禁,到民国前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 2、我曾经去过绥远省,那里的风景非常美丽。
- 3、绥远省以其壮丽的自然风光而闻名。
- 4、绥远省位于中国的北部边境地区。
- 5、绥远省是一个人口稀少的地方。
- 6、绥远省是一个重要的边境省份。
- 7、绥远省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
- 8、绥远省有许多独特的民俗文化。
- 9、绥远省的旅游资源丰富,吸引了很多游客前来观光。
- 10、绥远省的气候非常寒冷,冬天经常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