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总制钱

经总制钱的意思、经总制钱怎么读
拼音:[jīng zǒng zhì qián]

经总制钱 基本解释

1."经制钱"和"总制钱"的并称,宋代的附加杂税。前者始于北宋宣和年间,陈遘以发运使兼经制使督理东南地区财赋,加征卖酒﹑典卖田宅的牙税,常赋外的头子钱,以及其他项目的税金,称经制钱。其后翁彦国为总制使,效其法别立名目征税,称总制钱。

经总制钱 详细解释

经总制钱 jīng zǒng zhì qián
词语解释
“经制钱”和“总制钱”的并称,宋代的附加杂税。前者始于北宋宣和年间,陈遘以发运使兼经制使督理东南地区财赋,加征卖酒﹑典卖田宅的牙税,常赋外的头子钱,以及其他项目的税金,称经制钱。其后翁彦国为总制使,效其法别立名目征税,称总制钱。
分词解释
名目:
名称;名义:名目不宜太繁|巧立名目。
附加:
①附带加上;额外加上:条文后面附加两项说明ㄧ除运费外,还得附加手续费。
②附带的;额外的:附加刑ㄧ附加税。
发运:
(货物)运出去:装船发运ㄧ订货已经发运,不日即可收到。
典卖:
1.旧指活卖。即出卖时约定期限﹐到期可备价赎回﹐不同于“绝卖”。
2.典租出卖。
头子:
1.唐末至宋,枢密使不经由中书直行下达的札子,事大者称“宣”,事小者称“头子”。
2.宋初枢密院所发差使驿传马匹的一种凭证。
3.见“头子钱”。
4.指画像。

网络解释

经总制钱
宋代杂税经制钱和总制钱的合称。经制钱始于宣和四年(1122),系经制江淮荆浙福建七路诸司财计(简称经制使)陈遘所创,故名。靖康初(1126)废,建炎三年(1129)恢复,并固定其名色为权添酒钱、量添卖糟钱、人户典卖田宅增添牙税钱(每贯增收二十文)、官员等请奉头子钱(每贯收二十三文,续有增加,后固定为五十六文)、楼店务添收三分房钱等。

相关词语

经组词 经板 经办 经邦论道 经邦纬国 经帮纬国 经闭 经编 经变

总组词 总把 总罢工 总办 总编 总编辑 总兵 总布 总部

制组词 制版 制办 制碑 制备 制鄙 制币 制鞭 制变

钱组词 钱包 钱本 钱币 钱帛 钱镈 钱卜 钱布 钱财

其他相关

字母J开头的词语jingzongzhiqian


上一篇:离阔
下一篇:积理

相关汉字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