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和议 基本解释
南宋与金的和约。1140年,宋军在顺昌、郾城大败金军,但宋高宗和秦桧决意屈辱求和。次年,与金订立和议:宋向金称臣,每年贡纳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宋、金间东以淮河,西以大散关(今陕西宝鸡西南)为界。宋、金南北分立局面从此确立。
绍兴和议 详细解释
绍兴和议 shào xīng hé yì
词语解释:
南宋与金的和约。1140年,宋军在顺昌、郾城大败金军,但宋高宗和秦桧决意屈辱求和。次年,与金订立和议:宋向金称臣,每年贡纳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宋、金间东以淮河,西以大散关(今陕西宝鸡西南)为界。宋、金南北分立局面从此确立。
分词解释:局面:
①一个时期内事情的状态:稳定的局面ㄧ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②〈方〉规模:这家商店局面虽不大,货色倒齐全。
决意:
拿定主张;决计:他决意明天一早就动身。
屈辱:
受屈受辱:出于无奈,只能屈辱受命|屈辱于公卿之门。
从此:
1.从此时或此地起。
2.从这一道理或事实基础出发。
西南:
一般指四川、贵州、云南三省和西藏自治区。
网络解释
绍兴和议
绍兴和议是南宋与金订立的和约。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一月,宋与金于书面达成《绍兴和议》,两国以淮水-大散关为界。宋割让从前被岳飞收复的唐州、邓州以及商州、秦州的大半,每年向金进贡银廿五万两,绢廿五万匹。
宋高宗希望把生母本人和徽宗的遗体接回,答应金杀岳飞。十二月末除夕夜(1142年1月27日),赵构和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岳飞与其子岳云、部将张宪于临安(今杭州)。《绍兴和议》立刻实现,宋高宗生父徽宗的灵柩和生母韦氏本人被送回南宋。宋高宗以向金国纳贡称臣为代价,换回了东南半壁江山的统治权。
相关词语
兴组词 兴安 兴办 兴邦 兴邦立国 兴邦立事 兴兵 兴兵动众 兴波
和组词 和蔼 和蔼近人 和蔼可亲 和霭 和爱 和安 和寳 和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