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参 基本解释
1.举发弹劾。
纠参 详细解释
纠参 jiū cān
词语解释:
举发弹劾。
分词解释:举发:
检举;揭发(坏人、坏事)。
弹劾:
①指责揭发:弹劾贪官污吏。
②专门的国家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行动。资本主义国家由议会行使这一职能。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和监察机关负有弹劾的职责。这和司法机关处理犯罪案件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回事。
● 纠(糾) jiū ㄐㄧㄡˉ
◎ 缠绕:纠缠。纠纷。
◎ 矫正:纠偏。纠正。
◎ 集合(含贬义):纠合。
● 参(參) cān ㄘㄢˉ
◎ 加入在内:参加。参与。参政。参赛。参议。
◎ 相间,夹杂:参杂。参半。
◎ 检验,用其他有关材料来研究,考证某事物:参考。参照。参省(xǐng)(检验省察)。参看。参阅。参检。
◎ 探究,领悟:参悟。参透。参破。参禅。
◎ 旧指下级进见上级:参见。参拜。
◎ 弹劾,向皇帝告状:参奏。参劾。参革。
● 参(參) shēn ㄕㄣˉ
◎ 星名,二十八宿之一:参商(“参星”和“商星”,此出则彼没,两不相见;喻亲友隔离不得相见或彼此对立不和睦)。参辰卯酉(“辰星”即商星,参星酉时现于西方,辰星卯时出于东方;喻互不相关或势不两立)。
◎ 中药名:人参。党参。
● 参(參) cēn ㄘㄣˉ
◎ 〔参差(cī)〕长短不齐,如“参参不齐”、“参参错落”。
● 参(參) sān ㄙㄢˉ
◎ 古同“叁”,三的大写。
网络解释
纠参
jiū cān
(纠参)
举发弹劾。 清 黄宗羲 《论文管见》:“抗疏纠参,几至不测。” 清 李渔 《奈何天·助边》:“你做朝廷之官,就该干朝廷之事,为何把皇家功令视若弁髦,难道是不怕纠参的么?” 清 蒋士铨 《桂林霜·家祭》:“前有御史 杨素蕴 直斥其奸,反为 三桂 衔恨,后以纠参无实,坐贬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