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院 基本解释
1.宋代京师所设收养老幼残疾贫民的救济院。
福田院 详细解释
福田院 fú tián yuàn
词语意思:
宋代京师所设收养老幼残疾贫民的救济院。
分词解释:贫民:
1.贫苦的人民。
2.使民贫穷。
残疾:
肢体、器官等因伤病而缺损或严重变形:关心残疾人。
收养:
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收养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我国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老幼:
1.老人和小孩。
2.泛指家属。
网络解释
福田院
福田院即养老院,专门收容老幼残疾而无依靠之人。北宋嘉祐(1056~1063)之前,即于京师设立东西福田院,嘉祐八年复增设南北福田院,以安顿一般老幼贫疾之人。据旧唐书及唐会要之记载,于宋代之前,唐代即有‘悲田院’之设立,亦为收容贫困者之用,宋代沿袭其例,然改为福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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