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司格 基本解释
1.唐朝的一种法规。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类。"格"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是"令"的补充。凡公布于天下的叫"散颁格";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颁行的叫"留司格"。
留司格 详细解释
留司格 liú sī gé
词语解释:
唐朝的一种法规。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类。“格”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是“令”的补充。凡公布于天下的叫“散颁格”;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颁行的叫“留司格”。
分词解释:指示:
①指给人看:指示牌|指示代词。
②指点;指引:指示一二|予以指示。
③指示下级、晚辈的文件、意见:长辈的指示|按上级指示办。
普遍:
大面积的;有共性的:普遍反应良好|具有普遍意义。
临时:
①副词。表示事情将要发生的时候:临时抱佛脚|临时找个替身。
②非正式的;短时间的:临时工。
法典:
经过整理的比较完备、系统的某一类法律的总称,如民法典、刑法典。
朝廷:
①帝王接见大臣和处理政务的地方。
②借指帝王:报效朝廷。
网络解释
留司格
唐朝的一种法规。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类。“格”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是“令”的补充。凡公布于天下的叫“散颁格”;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颁行的叫“留司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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