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 基本解释
用特殊的方法、设备、措施对特殊对象实施的教育。特殊对象狭义指身心有缺陷的儿童、青少年和成人,广义则还包括超常儿童、有品德缺陷的问题儿童和有精神病的儿童等。中国实施特殊教育的对象主要是盲、聋、哑、智力落后以及有其他身心缺陷的儿童和青少年,设有盲聋哑学校、低能儿学校或低常儿童班、弱智儿童班,以及工读学校等。
特殊教育 详细解释
协助特殊儿童或青年,如才赋优异或智能不足,或心理及生理上有残障的学生,了解并克服其适应上的困难所实施的一种教育。
缩称为「特教」。
网络解释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是运用特殊的方法、设备和措施对特殊的对象进行的教育。狭义的特殊教育是指身心缺陷的人,即盲、聋、哑、弱智儿童教育以及问题儿童教育所纳入的特殊教育范围,并从经济投资、科学研究、师资和设备等方面支持这类教育。各国实施这类教育的机构一般有:盲人学校、聋哑学校、肢残和畸形儿童学校、语言障碍儿童训练中心、森林学校、疗养学校、特殊学校、低能儿学校、工读学校、儿童感化院,以及附设在普通学校的特殊班级。
特殊教育造句
- 1、相信,有广大爱心人士和单位的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会得到社会的更多认同,特殊教育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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