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司 基本解释
1.亦称"漕运司"。
2.管理催征税赋﹑出纳钱粮﹑办理上供以及漕运等事的官署或官员。北宋称转运司﹐南宋称漕司﹐元代称漕运司。
漕司 详细解释
漕司 cáo sī
词语意思:
1.亦称“漕运司”。
2.管理催征税赋﹑出纳钱粮﹑办理上供以及漕运等事的官署或官员。北宋称转运司﹐南宋称漕司﹐元代称漕运司。
分词解释:
以及:
1.连词。表示在时间﹑范围上的延伸。犹言以至,以至于。
2.连词。连接并列的词﹑词组或短句。
上供:
1.唐宋时所征赋税中解交朝廷的部分。
2.旧时用物品祭祖或敬神。
钱粮:
1.钱财和粮食。
2.指田赋。旧时田赋﹐或征收粟帛﹐或折征银钱﹐或二者并征﹐因称。
3.泛指租税。
4.指薪水。
5.迷信用品。指冥钱。
官员:
经过任命的、担任一定职务的政府工作人员(现在多用于外交场合)。
北宋:
朝代,公元960-1127,自太祖(赵匡胤)建隆元年起,到钦宗(赵桓)靖康二年止。建都汴京(今河南开封)。
网络解释
漕司
又称转运使。宋代官职。赵匡胤分全国行政区为十三道,设置诸道转运使以总财赋;赵匡义又分全国为十五路,并强化职责,“经济挂帅”,以边防、盗贼、刑讼、金谷、按廉之任,悉皆委于转运使。到了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年)已增加到二十四路。所设衙门转运司亦称“漕司”,由此可见漕运职司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