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业田

永业田的意思、永业田怎么读
拼音:[yǒng yè tián]

永业田 基本解释

1.田制名。也称世业田。北魏行均田制,每男夫授桑田二十亩,身没不还,世代承耕,故称永业田。北齐﹑隋﹑唐沿用此制,但授田多少不等。唐中叶以后,土地兼并激烈,此制名存实亡。宋太平兴国以后,凡人民所垦田即为永业田,不复有亩数的限制。
2.田制名。也称世业田。隋唐两代,自诸王以下,至于都督或散官五品以上,按等级分授永业田,子孙世袭,皆免课役。参阅《魏书.食货志》﹑《通典.食货志》﹑《隋书.食货志》﹑《新唐书.食货志一》。
3.旧时称私有土地为永业田或世业田。

永业田 详细解释

北周、隋、唐时所施行的田制之一。每丁授予桑田若干,种植定量桑、榆、枣,依法课税。因可世代承耕,故称为「永业田」。

网络解释

永业田
永业田亦称“世业田”。(1)“世业”之名最早见于北魏。《魏书》卷一一○ 《食货志》载北魏均田令:“诸桑田皆为世业,身终不还。”北齐时,改称桑田为“永业田”。《隋书》卷二四 《食货志》载河清三年(564年) 均田令:“又每丁给永业田二十亩,为桑田……不在还受之列。”此外,还有请垦官荒田制度,规定“职事百姓请垦田者,名为永业田”,扩大了永业田的范围。唐代永业田分为两种。一种是官僚贵族永业田。开元二十五年 (737年) 均田令规定王公以下,职事官、散官、勋官均按爵位、品级受永业田,各有等差;凡官、爵、勋兼有者,则择其标准高者给予,不重复计算。亲王受100顷、职事官一品60顷、上柱国30顷为最高额,以下递减,至男爵、职事官从五品尚有5顷,武骑尉30亩。天宝十一年 (752年) 规定六品以下也受永业田。另一种是一般民户的永业田。开元 (713—741) 间的两次诏令规定: 21岁至59岁的丁男,18岁以上的中男给永业田20亩。丁男、中男以外的人为户主者,也给永业田20亩。工商业者受永业田10田 (狭乡不给),官户受永业田20亩。永业田均用于种桑、榆、枣树。永业田有余可出卖,不足可买入。民户有身死,家贫无以供葬者,可听卖永业田。五品以上勋官的永业田可听其买卖。(2) 习惯上对私有土地的称呼。

相关词语

永组词 永安 永安宫 永安建制 永葆 永别 永别了,武器 永昌 永长

业组词 业白 业报 业贝戎 业毕 业产 业彻 业尘 业次

田组词 田巴 田巴生 田塝 田陂 田备 田背 田本命 田表

其他相关

字母Y开头的词语yongyetian


上一篇:有翅难展
下一篇:武政

相关汉字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