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基本解释
调整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通常规定个人、法人因经济利益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中国于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中国还有婚姻法、继承法等单行民事法律。
民法 详细解释
规范私人间一般社会生活的主要法律,为人民权利义务的准绳。
民法造句
- 1、人民法官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 2、高级国民法院的审庭过程针尖对麦芒。
- 3、侵权法属于民法的一部分,其与民事过错相关,与合同行为无关。
- 4、他是民法的专才,任何有关民事问题,他都能应对如流。
- 5、按照行政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我国绝大多数的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6、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 7、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8、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 9、第八十八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 10、东星航空公司破产清算是由债权人提起申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相关方面依法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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