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基本解释
广义指国家除对军事以外的一切社会事务的管理。狭义指国家对户籍、兵役、救荒等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
民政 详细解释
地方人民的政事。
《宋史.卷八.真宗本纪三》:「戊申,禁内臣出使预民政。」
网络解释
民政
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机构设置:国家级设民政部,省(自治区)级设民政厅,市县级设民政局,乡镇设社会事务办公室。
民政造句
- 1、任何一个朝代都不应采取贱民政策。
- 2、在我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人民安居乐业,再也看不到哀鸿遍野的现象了。
- 3、富民政策,加上风调雨顺,这里的千家万户都富了起来。
- 4、黄世仁的狗腿子穆仁智为虎作伥,最终受到了人民政府的清算。
- 5、斗争会上,群众纷纷上台声讨这个杀人如麻的土匪头子,强烈要求人民政府判处他死刑,立即枪毙。
- 6、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整治黄、淮,兴修水利,为民除害,深受群众称颂。
- 7、拥军优属是中国共产党、各级人民政府和全国各族人民的优良传统。
- 8、爷爷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代表。
- 9、党的富民政策,使一部分人过上了富贵荣华的生活。
- 10、党的富民政策使人民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宽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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