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庭 基本解释
1. 民事法庭的简称。
民庭 详细解释
民庭 mín tíng
词语解释:
民事法庭的简称。
[civil court] 民事法庭的简称
分词解释:简称:
①较复杂的名称的简化形式。如中专(中等专业学校)、奥运会(奥林匹克运动会)。
②简单地称呼:化学肥料简称化肥。
● 民 mín ㄇㄧㄣˊ
◎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 某族的人:汉民。回民。
◎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民。渔民。
◎ 非军事的:民品。民航。
◎ 同“苠”。
● 庭 tíng ㄊㄧㄥˊ
◎ 堂阶前的院子:庭院。庭园。庭除(“除”,台阶)。
◎ 厅堂:庭宇。庭闱(父母所属内室,借指父母)。庭训(父亲的教诲,亦指家教)。家庭。
◎ 审判案件的处所或机构:法庭。
◎ 古同“廷”,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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