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官 基本解释
1.主持民政的官吏。与军官对称。
民官 详细解释
民官 mín guān
词语解释:
主持民政的官吏。与军官对称。
分词解释:民政:
广义指国家除对军事以外的一切社会事务的管理。狭义指国家对户籍、兵役、救荒等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
主持:
①负责掌握、处理:主持分配事宜。
②主张:主持公道。
军官:
被授予尉官以上军衔的军人的统称。也指军队中排长以上的干部。
官吏:
旧时政府工作人员的总称。
对称:
指图形或物体对某个点、直线或平面而言,在大小、形状和排列上具有一一对应关系。如人体、船、飞机的左右两边,在外观上都是对称的。
网络解释
民官
民官
与军官对称。《元典章·吏部二·承荫》:“今后莫若将阵亡民官与军官一体承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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