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议 基本解释
1.指分条陈述意见的奏疏或文书。
条议 详细解释
条议 tiáo yì
词语解释:
指分条陈述意见的奏疏或文书。
分词解释:奏疏:
1.奏章。
2.向帝王上书言事。
文书:
①各种文件的统称。有公务文书和私人文书之分。前者即公文,后者指个人或家庭、家族在社交活动中形成的书信、日记、家谱、契约、合同等。
②指从事文书工作的人员。
指分:
1.指点安排。
2.清制,内外官员分发,由吏部抽签而定。自捐纳行,候补官可出钱自请分发到某省某衙门,称为指分。
意见:
1.见解,主张。
2.指对人对事不满意的想法。
3.识见。
陈述:
叙述,有条理地说:陈述理由|一一陈述。
网络解释
条议
tiáo yì ㄊㄧㄠˊ ㄧˋ 条议
指分条陈述意见的奏疏或文书。《水浒传》第一○一回:“却说那四箇贼臣的条议, 道君皇帝 一一准奏。” 明 谢肇淛 《五杂俎·事部三》:“今之仕者,为郡县则假条议以济其贪,任京职则假建言以文其短,居里閈则假道学以行其私,举世之无学术事功,三者坏之也。” 章炳麟 《文学总略》:“《惜誓》载于《楚辞》,文辞不别,以为奏记条议,适彼之所谓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