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 基本解释
李斯(?-前208) : 秦代政治家。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曾跟随荀子求学。后为秦王嬴政的谋士,曾建议对六国采取各个击破的政策。秦统一六国后担任丞相,主张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并以“小篆”作为全国规范的文字;建议秦始皇焚《诗》、《书》,禁私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帝。后被赵高谋杀。
李斯 详细解释
人名。(?~西元前208)字通古,楚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人。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后受秦始皇重用,入秦为相。主张废封建,定郡县,行禁书令,统一文字,变籀文为小篆。并曾与赵高、胡毋敬等,整理当时通行的秦文,写成《仓颉篇》七章。后为赵高所害,腰斩于咸阳市。
网络解释
李斯 (秦朝丞相)
李斯(约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李氏,名斯,字通古。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今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芦冈乡李斯楼村)人。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
李斯早年为郡小吏,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入秦。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为长史。秦王采纳其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离间各国君臣,又任其为客卿。秦王政十年(前237年)由于韩人间谍郑国入秦,秦王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上《谏逐客书》阻止,被秦王所采纳,不久官为廷尉。在秦王政灭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天下后,与王绾、冯劫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并制定有关的礼仪制度。被任为丞相。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等百家语,禁止私学,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李斯政治主张的实施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于秦二世二年(前208年)被腰斩于咸阳闹市,并夷三族。
李斯造句
- 1、丞相李斯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 2、历史学派是德国最早的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派之一,其先驱者李斯特反对自由放任政策,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生活和实行保护贸易,用国家的力量来保护和促进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 3、李斯在临刑之前,想到当年与儿子东门逐兔的欢乐再也不会有了,心酸极了。
- 4、至于士人阶层,分崩离析,疾走先得,与李斯只有五十步与百步之别。
- 5、周宣王太史作籀书、李斯作小篆、程邈作隶以及蔡邕以八分书写熹平石经等。
相关词语
李组词 李八百 李白 李白桃红 李宝嘉 李冰 李伯元 李卜克内西 李昌镐
斯组词 斯巴达 斯巴达克思 斯巴达克同盟 斯冰 斯缠 斯大林 斯大林格勒 斯大林格勒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