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虏 基本解释
1.旧时对边疆少数民族的蔑称。
杂虏 详细解释
杂虏 zá lǔ
词语解释:
旧时对边疆少数民族的蔑称。
分词解释:少数民族:
指多民族国家内人口居于少数的民族,也有指外来移民的。在中国,有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瑶、白、土家、哈尼、哈萨克、傣、黎、傈僳、佤、畲、高山、拉祜、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达斡尔、仫佬、羌、布朗、撒拉、毛南、仡佬、锡伯、阿昌、普米、塔吉克、怒、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塔塔尔、独龙、鄂伦春、赫哲、门巴、珞巴、基诺等55个少数民族,人口约9132万(1990年),占全国总人口8%。分布呈大杂居、小聚居格局。多有本民族语言文字,部分通用汉语文。宗教和自然崇拜有广泛深刻的影响。社会发展较汉族缓慢,经济比较落后,且发展不平衡。多从事农牧、渔猎生产。解放后,通过民主改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实现了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平等。各少数民族与汉族一起走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
边疆:
靠近国界的领土。
旧时:
过去的时候;从前。
● 杂(雜) zá ㄗㄚˊ
◎ 多种多样的,不单纯的:杂乱。杂沓。杂感。杂志。杂货。杂居。杂务。杂品。错综复杂。私心杂念。
◎ 混合:夹杂。混杂。杂交。
● 虏(虜) lǔ ㄌㄨˇ
◎ 俘获:虏获。俘虏。(a.打仗时捉住敌人;b.打仗时捉住的敌人)。
◎ 俘获的人。
◎ 中国古代对北方外族的贬称。
网络解释
杂虏
杂虏,拼音是zá lǔ,汉语词语,旧时对边疆少数民族、北方塞外少数民族的蔑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