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批谕旨 基本解释
1.清制,内外奏章或特降之旨,由皇帝用朱笔批示,以示出于亲笔。《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十一》有《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三百六十卷。亦省作"朱批"﹑"朱谕"。
朱批谕旨 详细解释
朱批谕旨 zhū pī yù zhǐ
词语解释:
清制,内外奏章或特降之旨,由皇帝用朱笔批示,以示出于亲笔。《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十一》有《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三百六十卷。亦省作“朱批”﹑“朱谕”。
分词解释:皇帝:
最高封建统治者的称号。在我国皇帝的称号始于秦始皇。
十一:
1.十分之一。指税率。谓十分中取其一分。
2.十分之一。指利率。有时用为泛指。
3.十分之一。亦泛指经商获利。
4.十分之一。表示可能性很小或很小的一部分。
谕旨:
1.晓谕帝旨。
2.皇帝的诏令。
奏章:
向皇帝奏事的本章:奏章奉上而久无音信。
批示:
对下级的书面报告批注意见:你们这个计划局长尚未批示。也指批示的意见:文件上有上级领导的批示。
网络解释
朱批谕旨
《朱批谕旨》,三百六十卷,清世宗胤禛批,允禄、鄂尔泰等编,清雍正十年(1732年)至乾隆三年(1738年)武英殿刻,朱墨套印本。版框20.5cm×14.6cm。
相关词语
朱组词 朱霭 朱白 朱班 朱斑 朱贝 朱笔 朱笔官票 朱笔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