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号 基本解释
1.原来的官号。
2.店﹑铺的自称。
本号 详细解释
本号 běn hào
词语解释:
1.原来的官号。
2.店﹑铺的自称。
分词解释:官号:
官职的名称。
原来:
1.当初;未经改变的。
2.时间副词。表示发现从前不知道的情况。
自称:
1.自己称呼自己。
2.自己叫作﹐自己认为。
3.自我称扬。
● 本 běn ㄅㄣˇ
◎ 草木的根:本草(泛指中药)。无本之木。
◎ 事物的根源,与“末”相对:本末(头尾;始终)。根本(根源;彻底;本质上)。
◎ 草的茎,树的干:草本植物。
◎ 中心的,主要的:本部。本体。
◎ 原来:本来。本领。
◎ 自己这方面的:本国。本身。本位。本分(fèn )。
● 号(號) hào ㄏㄠˋ
◎ 名称:国号。年号。字号。
◎ 指人除有名、字之外,另起的别称:别号(如“李白,字太白,号号青莲居士”)。
◎ 标志:记号。
◎ 排定的次序或等级:编号。号码。
◎ 扬言,宣称:号称(a.名义上是;b.以某名著称)。
◎ 记上标志:号衣。号房子。
◎ 命令:号令。号召。
◎ 量词,用于人数:昨天去了几十号人。
● 号(號) háo ㄏㄠˊ
◎ 拖长声音大声呼叫:呼号。号叫。
◎ 大声哭:哀号。号丧。号啕大哭。
网络解释
本号
běn hào ㄅㄣˇ ㄏㄠˋ
本号(本号)
(1).原来的官号。《文选·任昉<王文宪集序>》:“ 永明 元年,进号卫将军。二年,以本官领 丹杨 尹……四年,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馀悉如故。” 李善 注:“本号,卫将军也。”
(2).店、铺的自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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