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遗 基本解释
1.遗漏。
2.遗弃。
3.遗失物。
所遗 详细解释
所遗 suǒ yí
词语意思:
1.遗漏。
2.遗弃。
3.遗失物。
分词解释:遗弃:
①丢掉;放弃:笨重物品带不走,全都遗弃了。
②不履行赡养或抚养亲属的义务:厚次叙九族之亲而不遗弃|遗弃糟糠,别婚士族。
遗漏:
1.谓应该列入或提到的事物因疏忽而没有列入或提到。
2.指弃置未用的人或物。
3.犹失火。
● 所 suǒ ㄙㄨㄛˇ
◎ 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 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 姓。
● 遗(遺) yí ㄧˊ
◎ 丢失:遗失。遗落。
◎ 漏掉:遗忘。遗漏。
◎ 丢失的东西,漏掉的部分:补遗。路不拾遗。
◎ 余,留:遗留。遗俗。遗闻。遗址。遗风。遗憾。遗老(a.经历世变的老人;b.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 死人留下的:遗骨。遗言。遗嘱。
◎ 不自觉地排泄:遗尿。遗精。
◎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遗传。
◎ 抛弃:遗弃。
网络解释
所遗
suǒ yí
(所遗)
1.遗漏。 三国 魏 曹丕 《典论·论文》:“斯七子者,於学无所遗。”
2.遗弃。 晋 陆机 《演连珠》之四:“臣闻世之所遗,未为非寳。”
3.遗失物。 宋 洪迈 《夷坚支丁志·夏巨源》:“点检勅诰文书,遗其一……既而仆从 饶州 来,持所遗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