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尉 基本解释
官名。掌司法刑狱。始置于秦,汉景帝时改称大理,武帝时复称廷尉。东汉后或称廷尉、大理和廷尉卿。北齐至明清都称大理寺卿。
廷尉 详细解释
职官名。秦始置,九卿之一,掌刑狱。北齐以后称「大理寺卿」。
《汉书.卷六四上.朱买臣传》:「后汤以廷尉治淮南狱,排陷严助,买臣怨汤。」《三国演义.第四○回》:「操大怒,遂命廷尉捕捉孔融。」
网络解释
廷尉
廷尉,官名,秦置,为九卿之一。掌刑狱。秦汉至北齐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改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前137)恢复旧称﹐哀帝元寿二年(前1)又改为大理。新莽时改名作士﹐东汉时复称廷尉。汉末复为大理。魏黄初元年(221)改称廷尉﹐后代沿袭未改。北齐以大理寺为官署名,大理寺卿为官名,历代遵行。颜师古云:“廷,平也。治狱贵平,故以为号。”说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师古又引应劭说,则谓“听狱必质诸朝廷,与众共之。”
廷尉造句
- 1、廷尉是古代的一个官职名称,西汉时改称大理。
- 2、廷尉遵照皇帝的旨意修订法律,汇总全国断狱数,负责诏狱。
- 3、廷尉是最高司法审判机构的主官。
- 4、幽王十二年时任忻州刺史的江安右迁廷尉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