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易法

市易法的意思、市易法怎么读
拼音:[shì yì fǎ]

市易法 基本解释

1.宋王安石新法之一。宋神宗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颁布实施,于汴京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由于守旧派的反对,市易法于元丰八年(1085年)后陆续废除。

网络解释

市易法
市易法(shì yì fǎ),宋王安石新法之一。宋神宗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颁布实施,于汴京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这就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由于守旧派的反对,市易法于元丰八年(1085年)后陆续废除。

相关词语

市组词 市爱 市伯 市舶 市舶库 市舶使 市舶司 市舶务 市不二价

易组词 易安 易北河 易肠鼠 易初 易储 易传 易代 易带

法组词 法岸 法案 法办 法宝 法本 法比 法笔 法币

其他相关

字母S开头的词语shiyifa


上一篇:韬湮
下一篇:往素

相关汉字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