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衡 基本解释
1.《汉书.平帝纪》:"夏,皇后见于高庙,加安汉公号曰'宰衡'。"颜师古注引应劭曰:"周公为太宰,伊尹为阿衡,采伊周之尊以加莽。"后以指宰相。
2.作动词。指为相。
宰衡 详细解释
伊尹为阿衡,周公为太宰。汉帝兼采伊尹、周公的称号,加王莽号为「宰衡」,位上公。见《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上》。后世沿用为宰相的通称。
北周.庾信〈哀江南赋〉:「宰衡以干戈为儿戏,搢绅以清谭为庙略。」
网络解释
宰衡
1.汉平帝时加给王莽的官名。
《汉书·王莽传》:“咸曰,伊尹为阿衡,周公为大宰,采伊尹周公称号,加公为宰衡,位上公”。莽因伊尹为阿衡、周公为太宰,故合二人称号以自尊。位上公,又改诸侯王上。
《汉书·平帝纪》:“夏,皇后(即孝平皇后王嬿),见于高庙,加安汉公(王莽)号曰‘宰衡’。”颜师古注引应劭曰:“周公为太宰,伊尹为阿衡,采伊周之尊,以加莽。”
2.指宰相。
3.作动词。指为相(做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