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钞 基本解释
1.唐宋时门下省所用文书之一种。
奏钞 详细解释
奏钞 zòu chāo
词语解释:
唐宋时门下省所用文书之一种。
分词解释:
门下省:
1.亦省称“门下”。
2.官署名。后汉谓侍中寺。晋时因其掌管门下众事,始称门下省。南北朝因之,与中书省﹑尚书省并立,侍中为长官。隋承其制。唐龙朔二年改名东台,咸亨初复旧称,武则天临朝,改名鸾堂﹑鸾台。神龙初复旧称,开元元年改名黄门省,五年仍复旧称。宋因之,元废。门下省掌受天下之成事,审查诏令,驳正违失,受发通进奏状,进请宝印等。其长官初名侍中,后又或称左相﹑黄门监等。
文书:
①各种文件的统称。有公务文书和私人文书之分。前者即公文,后者指个人或家庭、家族在社交活动中形成的书信、日记、家谱、契约、合同等。
②指从事文书工作的人员。
● 钞(鈔) chāo ㄔㄠˉ
◎ 同“抄”。
◎ 纸币:钞票。现钞。兑换外钞。
● 奏 zòu ㄗㄡˋ
◎ 作乐(yuè ㄩㄝˋ),依照曲调吹弹乐器:演奏。奏国歌。奏鸣曲。
◎ 封建时代臣子对皇帝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启奏。奏议。奏疏。奏折。奏本。奏对。
◎ 呈现,取得:奏效。奏功。奏捷(取得胜利)。大奏奇功。
网络解释
奏钞
zòu chāo ㄗㄡˋ ㄔㄠ
奏钞(奏钞)
唐 宋 时门下省所用文书之一种。《新唐书·百官志二》:“凡国家之务,与中书令参总,而颛判省事。下之通上,其制有六:一曰奏钞,以支度国用,授六品以下官、断流以下罪及除免官用之。”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十五:“奏钞则用天下合同之宝,祭祀则用皇帝恭承天命之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