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理 基本解释
1.执法;主管狱讼刑罚。
2.官名。五代以来,诸州皆有马步狱,以牙校充马步都虞侯,掌刑法。宋太祖以为刑狱人命所系,当选士流任之。开宝六年秋,敕改马步院为司理院,以新进士及选人为之,掌狱讼勘鞠之事,不兼他职。元废。明时用为对推事的别称。
3.主持;掌管。
4.管事;董事。
司理 详细解释
职官名。掌理狱讼的事。也作「司李」。掌理、管理。
如:「司理政务」、「司理庶事」。
网络解释
司理
司理参军的简称。宋初各州有马步院,以军人为判官,掌狱讼,太祖开宝六年(973)改各州马步院为司寇院,以文臣为司寇参军,后改司寇为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