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 基本解释
史可法(1602-1645) : 明末大臣。字宪之,号道邻,河南祥符(今开封)人。崇祯进士。曾被派遣镇压农民起义军。后任南京兵部尚书。明朝灭亡后,在南京拥立南明弘光帝,任东阁大学士。后被派到扬州督师抗清守城。清摄政王多尔衮致书劝降,他坚决拒绝。清军攻破扬州城后,他自杀未死,被俘后不屈殉难。扬州人民在城外梅花岭筑衣冠冢凭吊纪念他。
史可法 详细解释
人名。(西元1601~1645)字宪之,一字道邻。明代祥符(今河南省开封县)人。崇祯年间进士,曾任右佥都御史,巡抚皖、豫,后任命为南京兵部尚书。福王立,加武英殿大学士,督师扬州。清多尔衮致书劝降,坚拒,城破被害。清乾隆时追谥为忠正。后人尊称为「史阁部」。
网络解释
史可法 (明末抗清名将)
史可法(1601年2月4日—1645年5月20日),字宪之,号道邻,汉族,明末抗清名将、民族英雄,祖籍河南郑州市中牟县后史庄,生于开封府祥符县(今开封市祥符区双龙巷)。
崇祯元年(1628年)进士,任西安府推官。后转平各地叛乱。北京城被攻陷后,史可法拥立福王朱由崧(弘光帝)为帝,继续与清军作战。官至督师、建极殿大学士、兵部尚书。弘光元年(1645年),清军大举围攻扬州城,不久后城破,史可法拒降遇害,当时正值夏天,尸体腐烂较快,史可法的遗骸无法辨认,其义子史德威与扬州民众随后便以史可法的衣冠代人,埋葬在城外的梅花岭。
史可法死后南明朝廷谥之为“忠靖”。清乾隆帝追谥为“忠正”。其后人收其著作,编为《史忠正公集》。
史可法造句
- 1、中国历史上成仁取义的人物很多,史可法就是其中一位。
- 2、在史可法纪念馆门前,“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的对联吸引了不少游客。
- 3、今天我们很难猜测史可法站在督师行辕门前的台阶上,目送快马远去时的心态。
相关词语
史组词 史案 史班 史笔 史编 史不绝书 史不絶书 史部 史才
可组词 可哀 可爱 可爱的中国 可寳 可悲 可鼻 可比价格 可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