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知事 基本解释
1.官名。辛亥革命后废府﹑州,仅设县,置县知事一人,为一县的行政长官。后改称县长。
县知事 详细解释
县知事 xiàn zhī shì
词语解释:
官名。辛亥革命后废府﹑州,仅设县,置县知事一人,为一县的行政长官。后改称县长。
分词解释:一人:
1.古代称天子。亦为天子自称。
2.一个人。
3.犹一体。
4.谓使全国之人齐心协力。
官名:
①旧时称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衔。
县长:
一县之行政长官。秦汉时人口万户以上的称县令,万户以下的称“县长”。唐宋以后有所更改,至民国时,又改称“县长”。
改称:
改变名称;改变称呼。
网络解释
县知事
县知事,官名。负责一县的行政官员职务。清以前称知县,辛亥革命后废府、州,仅设县,置县知事为一县行政长官,国民党执政后易名为县长。伪维新政府成立后,为否定南京国民政府的“法统”,复称知事。汪伪政府建立后,由于其打着“国民政府”的旗帜,遂又改称为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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