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卿 基本解释
1.古代中央政府十二个高级官职。古有九卿,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增为十二卿,即太常﹑宗正﹑司农﹑太府﹑少府﹑太仆﹑卫尉﹑廷尉﹑大匠﹑光禄﹑鸿胪﹑太舟。
网络解释
十二卿
秦、汉以九卿分管中央各行政部门。魏、晋以后,行政各部门多归尚书各曹分管,九卿仅保留部分职务。汉以后卿数每有增减,梁武帝增设至十二卿,官名各加“卿”字。十二卿分别与四季相配。春卿为太常卿(原太常)、宗正卿(原宗正)、司农卿(原大司农),夏卿为太府卿(增置)、少府卿(原少府)、太仆卿(原太仆),秋卿为卫尉卿(原卫尉)、廷尉卿(原廷尉)、大匠卿(原将作大匠),冬卿为光禄卿(原光禄勋),鸿胪卿(原大鸿胪)、都水卿(原都水使者,自汉至梁初均不在九卿内。)陈沿袭。隋恢复九卿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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