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灾 基本解释
1.清制,地方发生灾情,由督抚委派官员勘定受灾程度,六成以上的为成灾,五成以下的为不成灾。然后结报督抚,限期奏闻。夏灾限六月报完,秋灾限九月报完。
勘灾 详细解释
勘灾 kān zāi
词语解释:
清制,地方发生灾情,由督抚委派官员勘定受灾程度,六成以上的为成灾,五成以下的为不成灾。然后结报督抚,限期奏闻。夏灾限六月报完,秋灾限九月报完。
分词解释:督抚:
总督和巡抚,明清两代最高的地方行政长官。
发生:
①原来没有的事出现了;产生:发生变化ㄧ发生事故 ㄧ发生关系。
②卵子受精后逐渐生长的过程。
限期:
规定的不可超过的日期:不可误了限期|三年限期已近。
网络解释
勘灾
勘灾是汉语词汇,读音是kānzāi,出自清制。